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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贴示
海南游别忘索取旅游行程单

    2006年10月起,海南省开始实行旅游行程表统一管理制。但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很多导游并没有按照海南省旅游行程表统一管理的有关规定将旅游行程表交给游客。海南省旅游稽查总队提醒游客:旅游时别忘了向导游索取旅游行程单。

    海南省旅游稽查总队执法人员介绍,旅游行程表统一管理制是由海南省旅游局统一设计监制带有防伪水印的旅游行程表,一式三联,旅行社按成本价在印制单位购买使用,与各旅行社在属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行程专用章”一起使用。第一联由旅行社存底,第二联给导游员,第三联交给游客监督,使游客真正实现明明白白消费。 

  导游严格按照行程表安排的旅游线路提供导游服务,不得擅改行程,不得擅自增减预定的旅游服务项目。不得推销除旅游行程表项目之外的其他服务项目,游客要求增加行程表项目之外的其他自费项目,必须经全体游客签名申请,由导游人员报旅行社同意后执行,收费标准必须按国家规定价格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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